0


软件测试充分性准则和测试停止准则

一、软件测试充分性问题

1.测试充分性准则用来评价一个测试数据集(测试输入数据的集合)按照规范说明测试被测软件是否充分。

具有以下的一些基本特性:

空测试对于任何软件测试都是不充分的;

对任何软件都存在有限的充分测试数据集,这一性质称为有限性。如果一个测试数据集对一个软件系统的测试是充分的,那么再增加一些测试用例也是充分的,这一性质称为单调性。软件越复杂,需要的测试用例就越多,这一性质称为复杂性。测试的越多,进一步测试所能得到的充分性增长就越少,这一性质称为回报递减率。

2.测试数据充分性公理

2.1非外延性公理

2.2多重修改公理

2.3不可分解公理

2.4非复合性公理

二、软件测试原则

  1. 完全测试程序是不可能的
  2. 软件测试是有风险的
  3. 测试无法显隐藏的软件故障
  4. 存在的故障数量与发现的故障数成正比
  5. 杀虫剂现象
  6. 并非所有的软件故障都能修复
  7. 一般不要丢弃测试用例
  8. 应避免测试自己编写的程序
  9. 软件测试是一项复杂且具有创造性的和需要高度智慧的挑战性任务

三、测试停止准则

在实际工作中,常用的停止测试的标准有5类:

第一类标准:测试超过了预定的时间,停止测试。

第二类标准:执行了所有测试用例但没有发现故障,停止测试。

第三类标准:使用特定的测试用例方法作为判断测试停止的基础。

第四类标准:正面指出测试完成的要求,如发现并修改70个软件故障。

第五类标准:根据单位时间内查出故障的数量决定是否停止测试。


本文转载自: https://blog.csdn.net/m0_57425429/article/details/129893266
版权归原作者 m0_57425429 所有, 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
“软件测试充分性准则和测试停止准则”的评论:

还没有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