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软件测试充分性问题
1.测试充分性准则用来评价一个测试数据集(测试输入数据的集合)按照规范说明测试被测软件是否充分。
具有以下的一些基本特性:
空测试对于任何软件测试都是不充分的;
对任何软件都存在有限的充分测试数据集,这一性质称为有限性。如果一个测试数据集对一个软件系统的测试是充分的,那么再增加一些测试用例也是充分的,这一性质称为单调性。软件越复杂,需要的测试用例就越多,这一性质称为复杂性。测试的越多,进一步测试所能得到的充分性增长就越少,这一性质称为回报递减率。
2.测试数据充分性公理
2.1非外延性公理
2.2多重修改公理
2.3不可分解公理
2.4非复合性公理
二、软件测试原则
- 完全测试程序是不可能的
- 软件测试是有风险的
- 测试无法显隐藏的软件故障
- 存在的故障数量与发现的故障数成正比
- 杀虫剂现象
- 并非所有的软件故障都能修复
- 一般不要丢弃测试用例
- 应避免测试自己编写的程序
- 软件测试是一项复杂且具有创造性的和需要高度智慧的挑战性任务
三、测试停止准则
在实际工作中,常用的停止测试的标准有5类:
第一类标准:测试超过了预定的时间,停止测试。
第二类标准:执行了所有测试用例但没有发现故障,停止测试。
第三类标准:使用特定的测试用例方法作为判断测试停止的基础。
第四类标准:正面指出测试完成的要求,如发现并修改70个软件故障。
第五类标准:根据单位时间内查出故障的数量决定是否停止测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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