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片来源@视觉中国
文 | 互联网怪盗团
先说结论。我对2022年互联网中概股的基本看法如下:
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,我无法详细解释上述判断的逻辑。但是,有些事实我们还是可以复习一下的。我一直认为,只要认清了事实,我们就能看清大部分未来。此时此刻,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,最重要的事实无非是如下几条:
首先,平台经济反垄断、反不正当竞争、抑制资本无序扩张的政策,是在2020年底至2021年逐渐成型的,至今也就推行了一年左右。这样一套复杂的产业政策一旦成型,不可能在短期内转向,至少也要以2-3年为一个周期。当然,资本市场的转向可能早于政策周期,但不可能早太久。凡是认为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会在未来1-2个季度内明显放松的看法,显然是不现实的。
从2022年1月的公开信息看,主管部门希望互联网平台公司加大对硬科技的投资、履行社会责任、促进财富分配的公平性,这个方向没有任何变化。因此,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,主流互联网公司将不会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,从而不会交出特别好的财务报告。
其次,作为一个整体,互联网中概股只是抹去了2020年2月以后的全部涨幅而已。一些热门公司才跌到2020年4-7月的水平,估值水平也谈不上多低。有人认为,腾讯、阿里仅有20多倍的动态P/E,已经算很低了;然而,美股的苹果、Facebook的动态P/E也仅有20倍出头。目前的互联网中概股估值只能说是“合理偏低”,还谈不上“非常低”。
曾经经历过2001年第一次纳斯达克泡沫破灭、2008年金融危机的投资者肯定会记得,股价很便宜,并不构成抄底的理由——因为总有更便宜的时候。在牛市中赚到钱的投资者,绝大部分会死于熊市期间的反弹抄底,就像从2021年3月以来反复发生的事情。
再次,许多互联网公司,尤其是成立时间较晚、上市较晚的那些,还没有适应从“野蛮生长模式”到“精耕细作模式”的转型——前者只注重用户增长和收入增长,并不关注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;后者则注重投资回报率和风险收益比。在一个人口红利尚未耗尽、潜力很大的市场,“野蛮生长”是正确的道路;可是现在的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不属于这种市场了。
许多新兴互联网公司仍然天真地认为,一旦资本市场稍有好转,它们就可以继续过去那种“融资、烧钱、砸用户”的游戏。可惜,这个游戏已经永远结束了。资本市场不会再给它们钱,它们烧钱也砸不到太多用户,侥幸砸出用户也不能形成良性循环。等到所有公司都认同这一点时,中国互联网行业才能进入一个新阶段。
最后,我们还需要考虑国内乃至全球的宏观经济。我不是经济学家,在此就不献丑了。但我必须强调,2022年的宏观环境显然不站在互联网行业这一边(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互联网);宏观事件、宏观数据不给互联网公司挖坑就很不错了,不太可能构成反转的推动力。
既然如此,为什么我还认为,在8-10月之间,互联网中概股能经历急剧的反转,也就是触底回升呢?答案很简单:钟摆总是在两个方向反复摆动,本次摆动始于2020年11月,至今已经摆过了一大半的路程。根据过去的经验,以及常识逻辑,钟摆向一个方向的摆动大致会在24个月内结束。所以,我们可以暂且把今年第三季度末、第四季度初视为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。
即便上述判断稍有错误,也无伤大体——钟摆可能向一侧多摆动两个月,从而在今年年底达到极值。对于长期价值投资者而言,早一两个月还是晚一两个月入场,不会有太大区别。
在此,我想表达我本人的一个坚定信念:互联网公司,尤其是海外上市的大型互联网公司,仍然是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最佳投资对象,或许要加上“之一”两个字,但仍然是最佳投资对象。这些公司积累的人才、经验、资源,与生俱来的行动效率,以及朴素务实的行事作风,远远优于其他大部分公司(但不是全部公司)。只要在主流互联网公司工作过,或对它们进行过全面、深入的研究,你就会赞同我的上述说法。
悲观的投资者会认为:互联网行业增长最快的时期已经永远结束了,所以估值中枢也将永远下降。这个观点很有道理。但是,在一个增长率普遍放慢的环境里,如果有一个比较宽松的产业政策环境,互联网行业仍然能贡献比其他行业更快、质量更高的增长。我相信这一点,与其说是因为相信互联网公司,还不如说是因为相信互联网行业的那些人。
假设在2022年8-10月之间,互联网中概股真的实现了反转,接下来的主题词将是“持续分化”。众所周知,2020年的中概股牛市是鸡犬升天——几乎所有公司都大涨了,即便年初不涨,到了年底也会补涨。一些商业模式明显较差、抗风险能力明显较低的公司(名字就不点了),涨幅甚至远远超过了那些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公司。可是,下一次牛市会大不相同。
看看最近五年的美股科技股就知道:大的公司越来越大,成功的公司越来越成功;总而言之,强者恒强。因为资本市场所关心的无非是利润和故事,优秀的大公司既能拿出更亮眼的利润,也能讲出更令人信服的故事。对正常的投资人而言,这种市场环境很好,只用认真研究一小撮优质公司就行了;不正常的投资人则会被市场消灭。
此外,我相信产品型、内容型公司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,它们相对于平台型公司的估值折扣将逐渐消失。我们会看到越来越多的产品方、内容方上市。这一点与上文提到的“强者恒强”并不矛盾,因为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也将“产品化/内容化”。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,但不是本文的讨论主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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