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| 郑玥
编辑 | 北方
「平分股权死得早」。创业公司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股权架构。
「其实很多科研创始人,脑袋都极其聪明,在自己的专业领域特别厉害,但他们又是极其简单的一群人,做不到深谙人性,往往在股权分配上踩坑。」极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周丽霞做了 12 年劳动法专业律师,经手众多互联网和科技企业的股权案例,她这样描述科技创业者。
在股权分配的话题中,往往有着赤裸的人性展露。周丽霞提醒所有创业者,「人性不能简单地说善恶,但明确的结论是——人性是复杂的,不要挑战它,不要逆它而为。」
这份演讲实录里,她分享了股权分配和股权收回这两个环节的多个注意事项。涉及科研创始人和商业合伙人应该怎么分配股权?如果出现跟不上发展速度,甚至恶意离职的人,应该如何收回、回撤股权期权?可以从哪些角度去观察和防范,避免公司和创始人自身的损失等问题。
**01 **股权思维是「空手套白狼」
科技创始人,和互联网时代创始人不太一样,基因属性有差别,也有共性。我们今天谈应该具备的股权思维到底是什么。
架构早期,解决的是创始人和合伙人之间的关系,也就是股权架构怎么分配。科研创始人一把手掌握着核心技术,这个时候要成立一家公司,其他合伙人有做 CEO 的,有做 CTO 的,有做市场运营、做管理的。公司未来还不知道怎么样,谁的贡献大也不知道,那么这时候股权到底应该怎么分配?
极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周丽霞 | 图片来源:经纬创投
股权激励解决的是人才问题。企业发展,尤其是对于科研创业,人才密度很高,对人才的渴望也很强烈,因为人才直接决定了这个公司能够走多远。
创业初期的时候,企业发展所需要的钱和人在初创的时候都很薄弱,我们需要用股权换取这些。
反过来出现一个问题,凭什么用股权能换到这些东西?
你的股权值不值钱?初创的时候创始人会觉得这是最宝贝最核心的东西,非常值钱。创始人觉得我把我最宝贝、最重要的核心稀缺资源给了你,希望你工作能够像给自己家干活一样,而不是给人打工。以及我少付一点现金流,少付一点薪酬,多给一点股权行不行。
但是做股权激励的员工访谈时,员工越来越不信股权期权了。并不是这个东西不好,而是在做的过程当中,很多点没有考量到,以至于没有办法发挥出实际效果。
初创的时候,我们只有股权,想着我们怎么用股权去换取资源。反过来,当我们企业发展壮大了,我的股权自然就值钱了。
所以股权思维就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思维。所有成功的创始人,发展到行业 top 处的企业,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——创始人都有比较好的股权思维,通过这个过程获得了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充分的营养,并且避掉了这个过程当中的很多万丈深渊。
股权架构「82」分还是「73」分,「64」分甚至「55」分,没有一个定论,都是有具体场景的。但我们今天可以分享一些规律性的东西,让大家尽量不踩很明显的坑。
我们很容易在不知道怎么分时,就五五分,看上去特别公平合理,但这是赤裸裸地挑战人性。行业里面有句话叫「平分股权死得早」。
其实很多科研创始人,脑袋都极其聪明,在自己的专业领域特别厉害,否则也做不到科技顶端,但是他们又是极其简单的一群人,这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做不到深谙人性,这也是一项非常庞大的课题。
我经常跟很多创始人讲,要了解人性,不能简单地说善恶。但是明确的结论是——人性是复杂的,不要挑战它,不要逆它而为。
67% 是一条很重要的线——绝对控股线,创始人股权不能超过这条线。有的科研创始人占股 90% 以上,另一个人占得很少,不用看这个公司未来怎么发展,这个股权架构就不行。因为这不是合伙创业,是老师和学生,老板和打工者。
科研创始人是有核心专业技术,但是从到产品,到最后商业化,到最后被市场认可,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,你要完成一系列的动作,要配套所有的组织、运营、管理方方面面。最后成功的时候回来再看,可能你最初的技术在整个盘子中只占 10%。寄希望于一直拿着这么多股权就能往下走,没有相关匹配的人帮你做成,基本上这个事没有戏。
另外老二也不能超过三分之一股权,有一票否决权容易在重大事项上形成博弈,对早期公司来讲这个也是致命的。所以「82」、「37」,相对比较好。
三个人道理也是一样,「721」、「631」比较好。也有惨痛的案例:两个势均力敌的创始人,招了一个老三进来做市场运营,两个创始人本来一个占 51%,一个占 49%,然后给了老三 4%,结果一到重大决策的时候,两个人就分别去拉拢老三,谁能说服老三支持自己,谁这个决策就能通过,最后发现,老三变成这个公司的老大了。
很火的无人驾驶赛道的失败案例也是如此。2017 年到 2019 年,无人驾驶赛道三个年轻精英海归创业,拿下了当年最大的一笔融资。但短短一年多两年,就死于内讧。三人履历都非常光鲜,三个人就平分股权。结果一步一步内斗,互相告来告去,最后被投资人给告上法庭,公司结束。
另外科研创始人还特别容易说,我们不知道谁贡献大,所以做了一个分配机制。上来只分 51%,其中 30% 是三个创始人平分,21% 是岗位股,留了 49%,将来有里程碑时,按贡献大小分剩下的 49%。
听上去特别好,他也沉醉于自己精妙分配的结构,但我试图用我的经验说服他这样不太行,但他还是这么做了,让我帮他把这个东西用协议固定下来。结果这个公司,差不多一年就分崩离析了。
股权架构有一个 315 原则,就是三个创始人必须有一个老大。意思是三个人比两个人更容易成功,因为三角形更稳固,两个人吵架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拉架。
但还是必须有一个决策人,这是一个底层逻辑。尤其初创的时候,必须有一个老大,如果你的架构不支撑这个,就有问题。
另外,除了我们今天说到的股权,公司里面还有协议、章程、董事会,经营管理等等,也要注意。之前有过案例,这个人太关注股东控制权,在董事会席位上做了妥协和让步,发现也是一个巨大的坑。对方二股东在董事会占了更多的席位,所以财务负责人、其他相关的负责人都老二说了算,实际上公司经营管理上失控了。
另一个环节,我们说一定要保证规则的确定性。就像刚才所谓的动态分配,我们也讲动态,但是不能动得太厉害了,不能动得失控了。
而对于规则来讲,我们说前期大家达成共识制定好它,制定好它的时候也是忘记它的时候。如果有一个规则,就像刚才那个里程碑架构,大家在做事情的时候,还在回来算计,我把这个里程碑干好我就能多拿两个点,这也完蛋了,这个组织、管理要出问题的。
所以真正比较好的状态就是定好它,就是这个规则,保证它的一定的确定性,放在那,每个人有安全感,但是干起来的时候,谁也不去想规则到底是什么。
**02 **股权激励是面向未来
早期结构分配好了,但是随着企业经营不断发展,内外部的客观环境会变化。包括早期的联创(联合创始人)能力跟不上了,还有新人和老人之间不平衡了,还有创始人联创在发展过程当中理念不合拍了等等都有可能。
怎样的机制可以让股权顺畅地进入、退出和增减?「滚动授予」,就是不要一次到位,未来可以再给,不行可以收回来,让自己有灵活的主动权。如果在老二进入的时候,公司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,我都不建议联创。
举一个案例,一个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,创始人觉得自己运营有心无力,想引入联创,找到人后给了联创接近 40% 的一个比例,并且立即做了登记。但仅仅过了半年,就想让这个人走。
这个时候引入联创到底给多少好,没有定论,也许给多了,也许给少了,没有人知道。之前也碰到过只给人家 10%,结果这个人能力巨大无比,特别厉害,你再多给是可以的。这个案例中,一上来给接近 40% 也没有关系,但是直接登记就错了。大家潜意识认为为了表示诚意,当然要登记,那这个人能力怎么样,各方面人品、价值观怎么样,都没有经过认证,上来就做登记,就可能出现问题。
双方开始旷日持久地内斗,斗了一年。老二离开是三重法律关系的结束:劳动关系、公司法上的职务关系、股东关系,也就是他们很可能是董事、监事,或者法定代表人。这边把老二赶出公司,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,那边老二各种折腾公司,说这是违法解除,要打劳动仲裁。
最后还是谈判解决。所有的方式都是工具和手段而不是目的,都是为了把双方逼回到谈判桌上来,绝大多数的最终都是通过谈判解决。但问题是这个做人工智能的公司,本来公司在这个行业里面是 TOP,拖了一年,所有的赛道和机会进程都被拉下来了。再回去发现,已经被超上来了,再追就很难了。今天机会都是稍纵即逝的,尤其有热度的行业,这些小小的微妙的影响最后都会导致重大的错失。
总结来说,时间这么短的情况下做这样的动作,风险概率太高了,这个坑是可以避免的。
其实在创业的过程当中,就是持续地做一件事情——在那个时间点上找到对的人。
你怎么知道那个人到底对或不对?很重要的一个门槛就是时间。你不要在短期之内给自己套上那么大的一个牢笼。要找这种创业合伙人,找到对的人真不是个容易的事情,但信念就是一定要找,一定要持续不断地找,直到你能找到。因为如果你找不到这个人,你基本甭想成。
我说有的创始人怎么做事情这么畏手畏脚,他说周律师,我是受过伤的人,我说你就像初恋时遇到渣男,这辈子不再相信爱情了。那验证一个人到底行不行?时间很重要,时间能告诉你一切答案。
福利和激励最大的区别是什么?一个面向历史,一个面向未来。谁家发奖金都是年底发,没有谁年初发今年的奖金。当你发福利给员工的那一刻起,已经没有激励效果了,它是对历史的奖励。而激励是未来,是告诉员工未来你干得好有可能获得什么,你的过程是什么样的,最终要实现什么。
激励做成了奖励,以至于发到员工手的那一刻,效果已经没有了,这是我们要避免踩的坑。刚才说它一定的确定性,但是又有一定的动态性,因为企业在不断发展。我们怎么确保持续的公平激励,就需要有这样的动态机制,干得好的人可以得到更多,之前可以,现在不行的人,我们就要一定程度上收回,甚至是离开、回购。
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是公平和平衡的,规则既要保证它一定的确定性,还要有动态性,这个是考量机制最不容易的问题。
**03 **退出不用「打架」
第三个环节就是退出,实践当中这个环节是比较惨痛的,打架的,内斗的,内耗的。国内我们期权也好,股权也好,已经成熟兑现的一部分,走的时候是让带走,还是不让带走?是「股随人走」还是「人走股留」?
硅谷一直是「股随人走」,所以在我们早年的创业公司前面十年,从 90 年代末最早那一批海外留学回来,到差不多从 2000 年-2010 年这中间,绝大多数都是走的时候股可以带走。但是今天,这十年越来越多的本土化的机制和规则,现实是国内目前主要是「人走股留」,人可以走股要收回来。
因为有很多惨痛的教训。按估值,甚至普通员工走的时候,都可以要到几百万,这时你又会很难受。我们建议的是,按之前定的行权价格,可能是那一轮的融资估值的价格的一定折扣,相对比较低。但当你给员工的时候,员工稍微算计一下就会知道,如果他半中间离开,这个钱几乎就可以忽略不计,这几乎是很少的一笔钱。
这个时候员工就会觉得半路离开,公司估值已经那么高了,我应该有很大一笔钱才对。所以这也是我们在前面给员工做宣讲的时候,跟他讲清楚,不要糊弄他,这个事也是人性。
做股权就做一个字,「信」。你去跟投资人,投资人信不信你能把公司做成,你和员工也是一样,员工信不信,要跟他讲清楚。
告诉员工你拿的是股权,投资具有很多的不确定性,有很大的想象空间,也有很大的风险,最终这个东西要变现,要利益最大化,唯一途径是公司要做成,这个股票才有价值,你想要的那些东西才能实现,你在没有做成之前离开,投资人和创始人大家投入比你更多的时间、精力、金钱做这个事,他们没有好的退出机制之前,员工你不可能获得一个更好的退出机制。所以我也不糊弄你,它没有你想的那么好,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糟,这就是要学会很好地跟你的员工和合伙人沟通。
结论是,人可以走股留下。我们有会结构机制,针对你是善意离职,还是恶意离职,有过错的违反保密、竞业等等这些规定,那价格就不太一样。有的也会因为前面这个约定机制价格没写好,到退出时发现问题特别多。
到了最后退出时,打得很凶,内斗比较狠的时候,就会要考虑法律关系解锁。
有一个条款叫创始股东的锁定条款,你自己的股权锁定条款是不是要锁四年,你感觉也不是特别舒服。其实我的经验来看,整个条款恰恰在这个环节很好地解决了很多事情。
因为不仅你,你的联创也被纳入到这个创始团队进行了锁定。他走的时候可能是一年,那么他剩下的股权都没有解锁,直接就收回了。
你看上去是我们 VC(风险投资)利用优势来做了这样的协议约定,但反过来其实经常是靠这样的外力,帮你把预先的回撤的机制设定下来。如果 VC 没有进入之前你就有了合伙人或联创,你们早期签的无论是合伙协议还是股东协议都是非常简单的,通常没有这样的机制。
我们经常也会碰到双方股东谈判进入到僵局,然后有些人就会提出到底这些是不是真的替代方案?
我说这些在过程当中可以成为手段,但不是目的。因为每一条拿出来都是杀敌 1000 自损 800。但是在谈判的过程当中,这些招你可以用作为给对方施压、控制和反制的手段。谈判其实就这么一个过程,说到底还是人性。人性到底是善还是恶呢?这是一个千古难题。
所以要有一定的防御性。律师在制定这些规则的时候,都是假想你要用他这个规则的时候,至少有一方人性恶的小火苗已经要冒出来了。如果人性都是善的,根本用不到协议,大家早就互相让步,甚至都觉得给对方还可以再多一点。
人性确定到是复杂到。人性会在善和恶之间摇摆,尤其在巨大的利益面前。防御性背后,是多维的问题,其实管理问题,法律问题、人力资源薪酬问题、税务财务问题,战略问题。
说到底,不要去挑战人性。这个过程当中尽可能激发出人性的善同时,也要压住人性的恶,让我们在创业步履维艰,不断出现新的问题、新的挑战,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当中,能够一直走下去,能够一直找到对的人,即便不成此事必成彼事。这就是创业的一个过程,也是它的美妙之处。
*图片来源:经纬创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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